(2018年9月30日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晋城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8年6月28日通过的《晋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决定予以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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